添加日期:2017年12月14日 阅读:1485
近日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《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对网络药品销售相关活动做出明确规定。笔者认为,优先建设与完善法治,对我国医药电商服务业**是一大利好,可有力推动医药电商的健康发展,也利于维护医药电商企业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,以及打造受市场信赖的好电商,并放大电商的独特优势(高效率+低成本),以弥补传统行业的短板。
法治滞后,医药电商的发展就会无序,甚至问题丛生,令其弊大于利。法治建设越精准越完善,医药电商势的发展就会越快越好。因此,笔者认为,法制建设可分三步走——立法、普法和依法监督,但每一步都要做得细、做得好,切忌蜻蜓点水、形式大于内容。
立法,可遵循“早、新、准、狠” 四个字。早,意味着立法要优先,尤其针对电商等新生事物而言。新,意味着立法要与时俱进,要敢于破旧立新。电商属于科技创新,与其相匹配的法律法规也要有升级版或创新版。准,意味着法律要切中要害、无漏洞。这或许有难度,建议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,还可借鉴国际经验。狠,意味着要对违法者予以严惩,这样才能加大违法成本,提升法律的威慑力。
普法,目的是让包括经营者在内的全体国民都要知法、懂法和守法,从而增强国民的法律意识、自律性和相互监督。如何普法?笔者的建议是,政府要将医药电商相关法律法规印刷成册,分发给电商经营者,并举办专题讲座和培训,还要及时曝光违法案例。
依法监督,意味着要用好法,切忌有法不依或将法律束之高阁。在依法监督方面,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,作为他律的左膀右臂,二者缺一不可。政府监管,手段很多:其一,加强准入管理。政府可依据法律法规,设置合适的质量门槛,把不达标的医药电商企业挡在门外。这是事前监管的关键。其二,监管者要不定期对电商企业进行质量抽查,还可“陌生拜访”(监管者扮成网民,亲历网购全程,以找到其中的问题),也可邀请独立而专业的第三方,对电商服务进行质量评价。一旦发现问题,必须限期纠正。其三,政府可为网民开通投诉、举报热线电话和电邮,并对能够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的网民予以奖励。重视社会监督,是加强事后监管的关键。
文章来源: 医药经济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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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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